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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债务人突然离世,欠的债该由谁还?法律这样说

发布者:讨债收账公司发布时间:2025-11-05访问量:122

生命的无常与债务的延续

谁也没法预料明天会发生什么。当债务人突然离世,留下的不仅是亲人的悲痛,还有未偿还的债务。这债务会不会"父债子偿"?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?

济南债务人突然离世,欠的债该由谁还?法律这样说

遗产继承与债务清偿的关系

按照民法典规定,债务人去世后,其遗留的债务应当先用遗产来偿还。继承人如果选择继承遗产,就必须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。

举个真实案例:老王生前欠了50万,留下的遗产价值30万。继承人可以只在这30万范围内承担责任,剩余20万除非自愿,否则不用还。

债务金额 遗产价值 继承人责任
50万 30万 30万
30万 50万 30万
20万 10万 10万

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

如果继承人觉得债务远超遗产价值,可以选择放弃继承。但要注意必须在知道继承开始后60天内作出书面声明,超时不表态视为接受继承。

放弃继承后,法院会指定遗产管理人处理债务问题。特别提醒:千万别以为不理会就是放弃,法律规定必须有明确的放弃意思表示。

连带保证责任的特殊情形

要是债务有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追偿。比如老张为朋友借款做担保,朋友不幸离世,银行有权要求老张履行保证责任。

债务人生前的工资、公积金等财产都属于遗产范围,都要用于偿还债务。但基本生活必需的物品,像衣服、家具等通常不会被强制执行。

给债权人的建议

发现债务人不幸去世,要尽快向法院申报债权。6个月内不申报的,可能会影响清偿顺序。法律讲究时效性,拖得太久可能会失去追偿的权利。

生活中谁也不想遇到这种事,但提前了解这些法律规定,至少能让自己心里有底,遇到突发状况不至于手忙脚乱。